面向全国,招聘20名!
今天,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据悉,本次共招聘20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3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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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开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职业素养;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2023年温州市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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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本轮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需经过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组织考察、录取聘用等程序。
(一)应聘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3日17:00止。报名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荣誉证书、2023年9月前24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及报名岗位具体要求所需要的佐证材料等,原件拍照后,连同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本人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wznync2023@qq.com,在邮件“主题”栏标明:XXX应聘温州市XX县(市、区)XX村(单位)职业经理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关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数低于3人,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镇街)班子研究决定是否招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基于特定资源资产条件开展乡村经营的思路,以及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组织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通过考试考核的人数只有1人,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镇街)班子研究决定是否确定考察。
(五)录取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镇街)班子确定拟聘用人选,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各招聘主体所属村社或乡镇(街道),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薪酬待遇由工资报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职业经理人工资报酬为18万元/年(文成县、泰顺县岗位2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福利费、工会费等),其中基本工资12万元由所在村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6万元(文成、泰顺8万元)在所在村社完成年度集体经济考核任务后一次性全额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职业经理人本人绩效考核情况择期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强村公司)与招聘人员协商确定。
(三)其他保障
部分岗位可提供在村的住房、子女教育等保障措施,详情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招聘方对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资料严格保密。
2.面试入围情况、面试和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3.应聘人员如未符合所应聘村社岗位面试人选条件,可结合本人意愿调剂至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村社。
4.职业经理人首次聘期2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合同期满确需续聘的,经综合考评,满足条件的可予续聘。
5.报名咨询电话:0577-88966700。
来源:温州发布
资料: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一审:周斌杰
二审:林丰
三审:陈建东